贵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实验室台柜及实验室配套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受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依据已备案的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现对贵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实验室台柜及实验室配套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实验室台柜及实验室配套家具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0-G1-10096-GXJZ 三、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预算控制价: 贵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实验室台柜及实验室配套家具采购一批,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佰叁拾肆万玖仟零玖拾柒元整(¥4349097.0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区人民政府(2015)1号文及贵港市人民政府(贵财发2015年7号文)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810337992 (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传真:010-52283967 QQ:1761006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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