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原件)修改为: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副本)二、原招标文件中:4.1.1资格证明评审细则评审内容及分数(5分)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业绩5分2017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所投产品(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及以上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注:1、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份业绩不重复累计加分。2、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业绩、设备、材料的质量、性能等加分因素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涉嫌造假,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本项核验合同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合同不合格不得分。核验电子标书中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缺失对应项不得分全部删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52283967 QQ:1571675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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